救荒野豌豆

波光粼粼白色的河啊。

【顺懂】纵横四海(1)

顾顺出生在军人家庭,他爷爷他老子他哥哥恨不得一家子全部光荣当兵,所以他一出生就扔在军区大院儿里,每天睁眼闭眼全是绿,吃个饭都得先摇头晃脑地背锄禾日当午,整个铁血的基因都贯彻在他的骨子里,娇生惯养在他们家基本没有存活的余地。

  

    然而这种强大的基因同时也带来了他强大的调皮捣蛋、招事生非的能力,气得他爸每天追在院子里把他揍得声音嘹亮,等他爸转头给人家道歉的时候,他又能麻溜地提着裤子,扭头把人家一阵胖揍。

  

    顾顺的童年只有三天一小大五天一大揍,棍棒齐下。

 

    外加永远不低头,永远不认错。

 

长大之后他稍微收敛了一些,吃喝嫖赌抽一个也不沾边,但是资本主义社会青年该腐化的地儿还是统统没放过,绝对谈不上是个什么正经人。每天都挑战着他爹神经忍耐的极限以及家里棍子的硬度一一他家从小到大打坏的棍子能按房间数。然而就在某天,顾顺也不知道是给那棍子打醒了还是给什么劈醒了,总之是扒了他那一身花里胡哨的拘皮,正正经经穿上了军装。

 

然而饶是他被揍了个皮实,在部队的日子也依旧不好混,本着他一贯的混蛋作风,脚底一拐弯硬是从陆军扎进了海军大家庭。(不过说起来也有可能是遗传基因作祟,他爸当年就是一门心思地往船上折腾。)他天生就喜欢枪,可能真的是有天赋,反正咬着牙把自己逼成了最好的狙。

 

从此他都快成招兵活靶子了,估计从此上到九十九下到刚能走,人人都想当狙击手。早些年的顾顺听到这个估计会笑一声说扯淡,狙击手绝对是世界上最无聊的活儿,大到暴晒湿热飓风大雨,小到吃饭睡觉拉屎放屁,统统得受“隐蔽”俩字儿的限制,能把人折磨到不人不鬼。俗话说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变态,顾顺从一开始的兴奋到无聊到崩溃,最后开始接受无聊并且享受无聊。这个过程让他完全进化成了个心如止水目空一切的活体大变态。

 

不过像他这样熬过来的,可能天生适合当个狙。什么长枪一划八百米无人区,他拿着枪在那张中国地图上慢慢的移动,北起鸭绿江南至北仑河口,18000多千米从此就是他向往守护的疆界。

 

风声,子弹,划破空气,嵌入皮肉。

 

“目标消失。”

 

独属于他的骄傲与尊严。

 

 

他被调到蛟龙的时候情况相当紧急,前狙击手罗星负伤,他已过去就得出任务。对于罗星他何止是认识,同时期入伍,两个人臭味相投,见面能掐到天昏地暗,走之前罗星欠他一场比赛,他望着窗外高高低低的山脉和流云,勉强给这个人一场无限期拖延。


军用直升机一直开的相当有技术,基本上怎么有效率怎么开,第一次他体会过后,基本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这次他相当游刃有余地把安全带牢牢地绑在腰上,嘴里嚼着口香糖,嚼得太久失了甜味,倒是像一块树胶。他一张一张的看着蛟龙的资料,脑子咔咔地记录着有效的信息,直到看到了一张,他手指一顿,无意识地吹起泡泡来。

白色的泡泡越吹越大,直到快要盖过表格占据他所有的视野,他把表举得高高的,在看到那个人的名字的时候,泡泡突然啪的破掉,糊了他一脸。

姓名那一栏,是李懂。

他把口香糖从脸上呼噜下来,相当环保的拿纸包好,换了一片新的。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懂的资料,认认真真从头扫到尾,最后若无其事地混在一起收好,脑子里却牢牢记住了上面所有的内容,包括那张脸。

这是他和李懂第一次的见面,在千米上的高空。

直升机落在了甲板上,他拿好了枪,扶了扶护目镜,从高空走上那艘军舰。他迈着大步,一眼就看到了李懂。他下意识地挑起个笑,心里暗暗说了一句。

“嗨,我见到你了。”



【Tbc】

第一章交代李懂比较少。

应该是顾顺的视角一个慢慢和李懂走战地的故事。

李懂下次就会开始和顾顺一起出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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